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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怎样认定单位合同诈骗罪

文章来源:未知;时间:2019-04-09 16:47

  怎么确定单位合同欺诈罪?想必我们都想了解这个信息。其实确定的方法和角度有很多种。需要按状况别离分析。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期望这篇文章能让你对单位合同欺诈罪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一、单位合同欺诈罪怎么确定

  单位合同欺诈罪是指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经单位决议计划机关或决议计划人同意,使用合同骗得别人财物的行为。单位作为合同欺诈的主体,有必要具有两个条件:

  (一)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对该单位在对外往来中的合同欺诈行为是明知的、默许的或指派的;

  (二)非法所得归单位一切或根本归单位一切,如用于发放薪酬、奖金、集体福利或进行其他经济活动,或进行其他违法违法活动。

  二、在确定单位合同欺诈中应别离不同状况具体分析,主要有三种状况:

  (一)法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施行合同欺诈行为,且违法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单位合同欺诈;冒充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法人或单位名义施行的合同欺诈行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过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欺诈。

  (二)法人或单位组织内的天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名义施行的合同欺诈行为,且违法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欺诈;以法人或单位名义施行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行为,法人或单位过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欺诈。

  (三)天然人经法人或单位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施行的合同欺诈行为,或许无代理权的天然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施行合同欺诈行为后经法人或单位追认,且违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一切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欺诈;盗用、冒用、伪造法人、单位公函、证件、印章,或以停止后的法人或单位的名义施行的合同欺诈行为,属个人合同欺诈。

  别的,关于个人承揽中以单位名义进行合同欺诈活动的,要依据承揽方法,承揽性质及承揽的权利义务联系等具体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关于定额上交承揽,除了上缴必定基数外,其他收益都归承揽个人的,承揽人使用合同进行欺诈,一般作为个人欺诈处理;关于责任制承揽,财物、场所、流动资金等都属于单位一切,承揽人只要依据企业效益提成,按份额拿奖金的,承揽人使用合同进行欺诈,一般作为单位欺诈处理。可是,假如发包方只派人挂承揽单位的名,并不直接参与管理、运营的,或许赃物悉数或大部分归承揽运营者个人的,则应确定为个人合同欺诈。

  以上就是单位合同欺诈罪的确定问题的回答。我们缔结合同的时分必定要进步安全意识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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