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弭,父母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益和义务。夫妻离婚,关于子女抚育问题争议较大,在肯定子女抚育权归属时,要把子女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保证子女的安康生长。父母离婚可能对子女形成宏大的伤害,要关注子女的身心安康,减少和弱化对子女的伤害。
子女抚育是父母有义务和义务对其子女停止抚育和监护。在离婚时,关于子女抚育权的归属要依照有利于子女安康生长为准绳来肯定。普通状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综合思索双方的条件肯定;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思索孩子的意愿。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育费,直到孩子成年,此外,还享有探视权,能够和孩子联络、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当抚育孩子的一方状况发作严重变化,无才能抚育孩子时,或者不尽抚育义务或优待子女的,能够变卦子女的抚育权。